德国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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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实用新型基本信息
知识产权名称
中文名称:德国实用新型
德文名称:Gebrauchsmuster
授权主管机构
中文名称:德国专利商标局
德文名称:Deutsches Patent- und Markenamt(简称“DPMA”)
工作语言:德文
总部所在地:德国慕尼黑
官方网址:www.dpma.de
保护地域
仅限德国(DE)。
最长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10年。
维持费
需要分三次缴纳维持费,以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分别为第4-6年、第7-8年、第9-10年,从(国际)申请日起计算。
缴纳维持费的期限截止日期为(国际)申请日所在月的月末。
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直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包括巴黎公约途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也包括从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中分离)
PCT进入德国:国际申请(PCT申请)进入德国国家阶段(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有无检索和实质审查?
德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不会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除非有相应的明确请求并缴纳官费。无论是否有检索,德国专利商标局都不会对实质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等)进行审查。
证书
德国实用新型证书(样本,由华孙事务所成功代理,已隐去客户信息)如下(点击图片即可查看原尺寸大图):
其他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