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我所代理的德国实用新型删除程序获得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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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孙事务所,2023年11月17日

 

 

(图片来源:©BGH)

 

 

2023年9月12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Bundesgerichtshof,BGH)在法律申诉程序(Rechtsbeschwerdeverfahren,案号:X ZB 12/20)中维持了德国联邦专利法院针对德国实用新型DE 20 2014 010 338.0删除申诉程序的裁定。

 

涉案德国实用新型名为“一种烧烤炉和木炭室”,其申请日为2014年7月15日,注册日为2015年6月17日,注册权利要求为15项。

 

2015年7月15日,该实用新型权利人向我所委托人(本案删除请求人)发出了警告函,指控我所委托人销售的一件烧烤炉产品侵犯了其所拥有的涉案德国实用新型。我所在接受本案委托后,经分析认为该权利人的涉案实用新型部分权利要求稳定性存疑,不符合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因此于2015年7月22日致函该权利人,要求其最迟于2015年7月29日声明放弃执行其实用新型的权利,否则将会提起针对部分权利要求的删除程序。权利人于2015年7月27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一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将其权利要求修改为8项。

 

经分析并和我所委托人商定后,2015年9月2日,我所德国专利律师孙一鸣代理(我所德国专利律师Roland Künzel共同处理)委托人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起了针对涉案实用新型原注册的权利要求1、6-10、12和15的删除程序。实用新型权利人对我所的删除请求在其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范围内提出了异议。

 

德国专利商标局在口审后做出了维持涉案实用新型在该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8范围内有效并删除超出该范围主题的一审裁定,同时裁定程序费用的20%由删除请求人承担、80%由权利人承担。

 

针对一审裁定,当事人双方均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起了申诉:我所德国专利律师孙一鸣代理(我所德国专利律师Roland Künzel共同处理)删除请求人于2018年10月26日提起了申诉,提出了与一审程序相同的删除请求;实用新型权利人于2018年10月30日提出了针对程序费用分担裁定的申诉。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第35庭(实用新型申诉庭)在经过口审程序后,于2020年10月12日全面认可了删除请求人的请求,做出了在其请求范围内删除该德国实用新型并由权利人承担一审和二审全部程序费用的裁定。

 

针对该申诉裁定,实用新型权利人经德国联邦专利法院许可,于2020年11月19日向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了最高审级的法律申诉程序(Rechtsbeschwerdeverfahren),希望法院支持其在本案二审申诉程序中全部请求。2023年9月12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维持了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的裁定,驳回了权利人的全部请求,并裁定由其承担法律申诉程序的全部程序费用。

 

 

 

 

相关链接: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有关本案裁定的原文链接:

https://juris.bundesgerichtshof.de/cgi-bin/rechtsprechung/document.py?Gericht=bgh&Art=en&sid=d336146091e27ef6c99cb32ff741f714&nr=134963&pos=0&anz=1#

 

本案在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前的案件详细介绍和裁定主旨链接:

http://huasun.de/cn/node/92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