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2: 今年3月1日起提交的欧专申请将可在摩洛哥生效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5年1月22日,德国慕尼黑
欧洲专利保护的地域范围在本周迎来了历史性发展的一刻。从2015年3月1日起欧洲专利将扩大生效范围,延伸至非欧洲国家:摩洛哥。
2015年1月20日的欧专局局长博客中题为“欧专局与摩洛哥的双赢协议” 的博文以及欧专局2015年1月21日题为“欧洲专利自2015年3月1日起将在摩洛哥生效”的网站更新指出欧洲专利组织本周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欧专局与摩洛哥成功签订生效协议以及介绍解释了该生效协议的主要内容。时至今日,欧专局已成功地从1977年的7个成员国发展至今日38个缔约国以及2个延伸国:波黑和黑山。而从2015年3月1日起,欧洲专利申请的效力将不再局限于欧洲。不需成为欧洲专利组织的成员国,摩洛哥将被完整地纳入欧洲专利保护的地域范围。
2015年3月1日后提出的欧洲专利申请一旦获得授权,该专利将可在摩洛哥生效,摩洛哥工业与商业产权局(摩洛哥知识产权局)不会再对其进行审查,该专利将取得等同于摩洛哥国内发明专利的法律效力。而在2015年3月1日之前提出的申请,或者任何根据此申请而获得的欧洲专利则不适用此生效协议。专利申请在申请人请求的情况下将在摩洛哥获得生效,生效官费为240欧。此项费用需要在欧洲检索报告公布后6个月内或者在可适用的情况下,在国际申请请求进入欧洲地区阶段期限内向欧专局支付。如果没有按时缴纳此费用,生效请求将被视为撤回。更多关于欧洲专利申请和欧洲专利在摩洛哥生效的信息不久后将在欧专局官方公报中公布,随后将被纳入欧专局关于“与欧洲专利公约相关的成员国国内法”的手册中。此外,此次与摩洛哥达成的新的生效协议也被视为新的发展模式。欧专局目前正与突尼斯和摩尔多瓦进行深化讨论,乐观展望着2015年将会取得的积极成果。
同时,欧专局也于2015年1月19日在其官网上发布题为“摩洛哥承认欧洲专利为国家专利”的新闻公告,报道了该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其优势。
该公告全文由我们翻译如下:
一份双赢的协议:摩洛哥成为首个确认欧洲专利在其领土上的法律效果的非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国家。
欧专局局长Benoît Battistelli 以及摩洛哥工业、贸易、投资与数字经济部部长Moulay Hafid Elalamy今日(2015年1月19日)宣布一份关于批准欧洲专利在摩洛哥取得法律效力的协议将在2015年3月1日正式生效。
“这是欧洲专利体系的历史性的一步,而且它使得通过单个欧洲专利申请就能同时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数量上升到41个。”欧专局局长说道。
Battistelli先生也称赞摩洛哥关于打造一个牢牢立足于国际体系的国家专利体系的战略眼光。他指出,通过欧专局授予且在摩洛哥生效的专利的法律确定性将会加强摩洛哥专利体系的经济效益并提高该国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
Elalamy部长强调了摩洛哥新近改革的知识产权体系对当地公司与外国投资者两者所具有的优势。针对与欧专局合作的生效协议,Elamamy先生说到它将加强摩洛哥将自身融入全球经济的战略。
摩洛哥工业与商业产权局局长Adil Elmaliki指出摩洛哥新的知识产权法是该国专利体系的转折点,它将使得摩洛哥知识产权的授予达到最高的国际标准。
自2015年3月1日起,任何欧洲专利的申请人将可以通过支付费用以请求专利在摩洛哥生效。在摩洛哥生效的欧洲专利申请与专利将与在摩洛哥本土的申请享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适用摩洛哥专利法。
欧专局与摩洛哥工业与商业产权局强调了双方致力于提高授权专利的质量以及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的长期稳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惠益。从2010年起两个机构的合作一直在加强,使得摩洛哥成为与欧专局签订的生效协议首个取得法律效力的国家。
2015年1月19日新闻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epo.org/news-issues/news/2015/20150119.html
2015年1月20日欧专局局长官方博客链接:
http://blog.epo.org/patents/win-win-agreement-epo-morocco/
2015年1月21日欧洲专利在摩洛哥生效的网站更新链接:
http://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official-journal/information-epo/archive/20150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