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3: “产业友好型”欧洲单一专利年费方案获得通过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5年7月3日,德国慕尼黑
文字:黄若微(HUASUN)审校:孙一鸣(HUASUN)
(图片来源:©EPO)
欧洲专利组织行政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专职委员会在今年6月24日以四分之三多数通过了欧专局递交的“True Top 4”单一专利年费提案。根据该提案,单一专利的年费水平将等同于目前欧洲专利指定生效最多的四个国家(德国、法国、英国和荷兰)的年费之和。
欧专局官方网站日前就此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新闻公告,欧专局局长博客也对这一欧洲单一专利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事件进行了评述。
背景介绍
自2013年3月起,欧洲专利组织行政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专职委员会即开始筹备欧洲单一专利保护的具体实施方案。其中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提供一份切实可行的年费方案。制定这份年费方案时,专职委员会一方面要考虑以较低的费率水平来加强单一专利对申请人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要维持一个较为合理的费率水平以确保收取的费用足够维持专利体系的正常管理开支。
在现行的欧洲专利体系下,一件欧洲发明专利在获得欧专局授权后,必须到其寻求保护的各成员国去逐一进行生效程序才可获得与该成员国国内专利同等的效力。
上述做法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而言,从管理(年费期限监控、联系各成员国代理机构等)和财务上都带来了额外的成本和压力。也是由于这一原因,根据欧专局统计,目前欧洲发明专利在获得欧专局授权后平均只在三、四个成员国生效。这导致持有欧洲发明专利的企业在其他没有生效的欧洲国家无法获得保护,从而无力对抗在这些国家遭遇的恶意仿制行为。
鉴此,近四十年来,创设一项在欧盟成员国境内统一有效的单一专利的呼声始终不绝于耳。此次专职委员会做出的针对单一专利年费的决定,使得欧洲范围内统一的专利保护体系建设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基本情况
欧洲专利组织行政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专职委员会在今年6月24日以四分之三多数通过了欧专局递交的“True Top 4”单一专利年费提案。根据该提案,单一专利的年费水平将等同于目前欧洲专利指定生效最多的四个国家(德国、法国、英国和荷兰)的年费之和。这也是该提案被称为“True Top 4”的原因。
以第三年年费为例,如果权利人希望在参与单一专利的25个成员国都获得保护,那么在新方案下,他仅需向欧专局缴纳第三年年费,且年费数额仅为德、法、英、荷四国第三年年费之合;而在原有体系下,则需分别到25国专利局缴纳年费,年费数额也远高于新的“True Top 4”方案。
据欧专局统计,目前一项欧洲专利的平均存续时间在十年左右。而根据此次“True Top 4”提案,在前十年,一件单一专利的年费总额将低于5000欧元;而在其存续的20年期间所需支付的年费总额也仅为35555欧元。相比之下,在现行的欧洲专利体系下,如果要在全部已经加入单一专利体系的25个国家分别维持一件欧洲专利的效力,前十年的年费总额就高达29500欧元,而在整个20年存续期间的年费总额更是高达158621欧元。
“True Top 4”方案下年费水平和现行欧洲专利体系下25国总年费水平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见,与现行体系相比,这次通过的年费提案能将总的年费费用降低约78%。如此显著低廉的年费成本(尤其是前十年),显然大大增强了单一专利对申请人(尤其是中小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和个人发明人)的吸引力。
此外,现行体系下的其他成本(主要包括翻译费用以及在各成员国生效时需要支付给代理机构的费用)在新提案通过后也将有显著降低。
后续工作
在通过了单一专利年费方案之后,专职委员会的下一步工作重心将是年费在各成员国之间的分配方案。这是因为,在新的单一专利体系下年费改由欧专局统一收取,而不再由各成员国专利局分别收取,专职委员会将决定此项收入应如何在参与的各成员国和欧专局之间进行分配。
预计在今年秋天,包括年费及其分配方案在内的一揽子单一专利费用规定将起草完毕并获得通过。
欧专局新闻公告原文,请参见:
http://www.epo.org/news-issues/news/2015/20150624.html
欧专局局长博客原文,请参见:
http://blog.epo.org/unitary-patent-2/unitary-patent-an-attractive-option-for-the-renewal-f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