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6: 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延期两年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6年1月26日,德国慕尼黑
文字:周弘(HUASUN) 审校:孙一鸣(HUASUN)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SIPO)与德国专利商标局(以下简称DPMA)在2012年1月23日启动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该项目一开始为期两年。在2014年1月份完成了第一次延期之后,DPMA近日在其官网公布:SIPO与DPMA两局共同决定,中德PPH项目自2016年1月23日起再次延长两年,至2018年1月22日结束。
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项目框架内,应申请人的请求,已被首次申请受理局认定为可授权的专利申请可以在后续申请受理局进入简易程序,获得加快审查。在DPMA尚未开始对申请进行审查之前,申请人可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出PPH加快审查请求,但需满足:申请的专利至少有一项或多项由SIPO认定为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同时请求进入PPH加快审查程序的德国申请中的所有权利要求必须与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可授权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充分对应。此外,申请人须用德语并填写官方申请表格向DPMA提出PPH加快审查的请求。DPMA将基于合作局的工作结果独立进行检索。PPH项目对于申请人的独特优势在于:SIPO和DPMA可以互相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如此一来将尽可能扩展现有技术的检索。
此外,德国专利商标局于2015年7月6日加入全球专利审查高速公路(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简称GPPH),目前包括DPMA在内共有21个专利局加入GPPH项目。在GPPH试点项目框架内,应申请人的请求,若申请人的专利的权利要求已经在参与此项目的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机构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那么可以要求作为后续申请受理局的德国专利商标局进入简易程序,获得加快审查。但是中国目前尚未加入GPPH,因此中德双方目前只能基于双边PPH项目。关于DPMA加入GPPH项目的具体内容还请参见:http://www.huasun.org/ipnews/371。
该新闻公告原文请见:http://www.dpma.de/service/dasdpmainformiert/hinweise/pph_sipo/index.html
德国专利商标局PPH项目简介:http://www.dpma.de/patent/verfahren/pph/index.html
提起PPH请求申请表:http://www.dpma.de/docs/service/formulare/patent/pph10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