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德国专利商标局140周年纪念之十一:统一与发展(1986-2000)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7年11 月30日,德国慕尼黑
文字:许亚芹(HUASUN) 审校:黄若微(HUASUN)
德国专利商标局于今年正式成立140周年。自2017年1月起,德国专利商标局在官方网站上通过月度文章的形式对其自1877年成立至今的历史进行回顾。为帮助更多中国读者了解德国专利商标局的历史,华孙欧洲知识产权网也将参考德国专利商标局相关文章,推出对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展历史的介绍特稿。
介绍特稿已随德国专利商标局相关月度文章发布十篇,就德国专利商标局(当时称为“德意志帝国专利局”)创立初期到战后1985年的发展做了概述。本篇参考德国专利商标局第十一期月度文章(2017年11月13 日发布),就其1986年至2000年间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介绍。
第十一阶段(1986-2000): 统一与发展
两德统一
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统一,根据1992年5月1日生效的《工业产权扩展法案》,其中第1条第1款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效力延展到更多的州,不过此前在东德专利局已经申请注册或已授权生效的专利将继续在原有效力范围内维持效力、获得保护。
自此,位于慕尼黑的德国专利局开始负责整个德国的专利申请与审查,由此新增的工作包含了超过500名新增工作人员的管理、1580万份专利文件审查以及相关东欧文献整理。在此过程中,柏林办事处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从1992年底开始,柏林办事处也开始承接部分商标相关工作,其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组织机构调整
专利局局长Norbert Haugg (任期为1995年至2000年)(图片来源©DPMA)
1998年9月1日,时任德国专利局局长Norbert Haugg 宣布在图林根州成立耶拿办事处,约有200名员工从柏林搬到耶拿,其中常设部门有商标、外观设计及其登记簿管理、行政管理等。与此同时,技术信息中心也在柏林成立。
自此,德国专利局有三处办事地点:慕尼黑、柏林和耶拿。为了体现出商标这一权利类型日益重要的作用,1998年11月1日“德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德国专利商标局”。增长的数据佐证了这一更名的必要性:1997年,德国商标申请案件增长率为10.3%(共计56992件),到1998年这一增长率达到了20.4%(68610件)。
进入新千年,Jürgen Schade 博士接任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
专利局局长Dr. Jürgen Schade(任期为2001年至2008年)(图片来源©DPMA)
德国专利商标局标志(图片来源©DPMA)
专利信息系统建设
1986年,德国专利局创建了向公众开放的专利数据库PATDPA(Patentdatenbank des Deutschen Patentamts)。1987年初,一个被称作“电子信息系统”的新部门成立,专门负责电子数据处理。这是由于新发明数量激增,且与技术领域联系日益紧密,在传统数据处理手段无法满足案件处理需求的背景下,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德国专利局收到美国赠送的“超级计算机”(图片来源©DPMA)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德国有条不紊地推进专利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1996年11月,德国专利局首个网站:http://www.deutsches-patentamt.de对公众开放。1999年初,专利文献检索系统DEPATIS开始运营,最初有2500万份(包括1900万传真资料)文献资料可供查询使用,之后每年大约增加400万份新增资料被加入数据库中。
法律革新
《德国实用新型法》修正案于1987年1月1日生效,随即迎来了案件申请量的急剧增长,从1986年的11319件申请增加到1987年的15677件。案件增长的另一个原因被认为是自此申请德国实用新型可以主张国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1987年11月1日,《微电子半导体布图设计保护法》(Gesetz über den Schutz der Topographien von mikroelektronischen Halbleitererzeugnissen)正式生效。1988年中期《德国外观设计法》修正案通过,旨在通过在德国专利局集中对申请进行管理,提高程序透明度,从而更好帮助公众了解注册式外观设计,同时严厉打击侵权产品。本次修正案也让外观设计的申请程序得到了简化,此前申请必须提交给各地方法院,现在统一由德国专利局进行管理。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外观设计的最长保护期从15年延长至20年。
相关链接:
德国专利商标局成立140周年纪念系列专题页面:
https://www.dpma.de/dpma/veroeffentlichungen/im_fokus/140_jahre_patentamt/index.html
德国专利商标局成立140周年纪念系列文章第十一期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