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6: 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针对英国脱欧后欧盟商标及欧盟外观设计效力等问题的通知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7年12月6日,德国慕尼黑
文字:李黄裳(HUASUN) 审校:黄若微(HUASUN)
(图片来源©Official website of the European Union)
英国已于2017年3月29日向欧盟正式递交了退出通知。对于英国退出欧盟后原本在其境内有效的欧盟知识产权(主要是欧盟商标和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的效力及相关问题,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联合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以下简称EUIPO)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发布了相关通知。若英国和欧盟未再达成其它协议,那么自2019年3月30日欧洲中部时间零时(以下简称“脱欧日”)起,英国将正式脱离欧盟(欧盟成员国数量将因此减少到27个),欧盟法律(当然也包括了欧盟商标相关法律和欧盟外观设计相关法律)将不再对英国适用。
对于英国正式脱欧后欧盟商标及欧盟外观设计的效力及其他相关问题,该通知做出了如下重要规定:
1. 于脱欧日之前已注册的欧盟商标、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以及依据相关规定在欧盟境内公开的非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将继续在欧盟27个成员国境内有效,但是自脱欧日起将不再在英国境内有效。
2. 于脱欧日之前递交、但仍处在处理阶段尚未注册的欧盟商标申请及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申请的保护地域范围将不再包含英国。于脱欧当日或脱欧日以后经EUIPO授权的权利效力将仅及于27个欧盟成员国。
3. 所有现存的基于英国国内商标的在先权请求将自脱欧日起终止其在欧盟境内的效力。
4. 马德里体系下注册国际商标以及海牙体系下注册工业设计指定欧盟的,该对应国际注册的商标或外观设计将继续并且只在27个欧盟成员国有效。
5. 通知特别提醒,在英国正式脱欧后,除欧盟商标及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申请递交外的其它所有EUIPO前的程序,仅在英国境内有住所/营业场所的自然人/法人,均需由欧盟境内具有代理资质的代理人代理。
欧盟知识产权局在发布该通知的新闻公告中强调,除非英国和欧盟在后续谈判中就相关问题另行达成了协议,否则该通知内容将在英国正式脱欧后适用。
目前欧盟与英国仍在就其脱欧后的一系列安排进行谈判。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知识产权局在此提醒广大欧盟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申请人要注意英国脱欧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并提前做好准备。
相关链接:
欧盟委员会及欧盟知识产权局通知原文:
https://euipo.europa.eu/tunnel-web/secure/webdav/guest/document_library/contentPdfs/news/Brexit_preparedness_notice_on_IP.pdf
英国脱欧谈判最新进程:
https://ec.europa.eu/info/departments/taskforce-article-50-negotiations-united-kingdom_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