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0: 欧专局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新官方收费标准
华孙事务所,2020年2月20日
文字:陈力霏(HUASUN) 审校:黄若微(HUASUN)
(图片来源:©EPO)
欧洲专利局(以下简称“欧专局”)每两年会对欧洲发明专利的相关费用进行一次全面调整。日前,欧专局在其2020年1月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欧洲专利局行政委员会2019年12月12日修改《关于费用的细则》第2条和第7条的决定”及“欧洲专利局局长2020年1月29日修改官方费用的决定”。为便于中国申请人了解本次欧洲发明专利相关费用的调整情况,我方在此选取其中重要内容介绍如下:
欧洲专利局行政委员会2019年12月12日修改《关于费用的细则》第2条和第7条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Council of 12 December 2019 amending Articles 2 and 7 of the Rules relating to Fees, CA/D 12/19)
《关于费用的细则》第2条修改如下(以下仅选取和中国申请人关系较为密切的收费项目,项目序号与决定原文保持一致):
欧洲专利局局长2020年1月29日修改官方费用的决定
(Decision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dated 29 January 2020 revising the Officeꞌs fees and expenses)
官方其他程序费用修改如下(以下仅选取和中国申请人关系较为密切的收费项目):
上述两项决定均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上述新收费标准适用于2020年4月1日及其后缴纳的费用。
相关链接:
欧专局2020年1月官方公报链接:
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official-journal/2020/01.html
欧洲专利局行政委员会2019年12月12日修改《关于费用的细则》第2条和第7条的决定(CA/D 12/19)的原文链接:
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official-journal/2020/01/a3/2020-a3.pdf
欧洲专利局局长2020年1月29日修改官方费用的决定的原文链接:
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official-journal/2020/01/a6/2020-a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