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3: 欧专局2023年3月版审查指南修改更新简介

打印打印

华孙事务所,2023年3月3日

文字/审校:孙一鸣(HUASUN)

 

 

(图片来源:©EPO)

 

《欧专局审查指南》(Guidelines for Examination in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以下简称《审查指南》)是欧专局依据《欧洲专利公约》及《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就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和欧洲发明专利的审查在实践和程序上所作的指示说明。欧专局2023年3月版《审查指南》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上一版(2022年3月版)《审查指南》。

 

新版《审查指南》的各部分均有获得修改更新。一些修改源于欧专局申诉委员会的案例法的最新发展,另一些修改基于欧专局局长决定以及法条或程序的变化,还有一些修改是根据欧专局用户请求就欧专局的实践做法进行了进一步的澄清。此次新版《审查指南》有以下修改更新值得引起注意,现介绍如下:

 

  • 更正错误提交的申请文件或部分申请文件

新版《审查指南》A部分新增了II-6章节,以反映新增的《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56a条自2022年11月1日生效以来欧专局就更正错误提交的申请文件或部分申请文件的审查实践做法。

 

新增的《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56a条对应于《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56条(该条依然存在)。细则第56条涉及更正缺失的部分说明书或附图,而细则56a条进一步针对错误提交的申请文件或部分申请文件规定了相似的更正方法,以使欧专局这方面的审查实践和《PCT实施细则》第20.5bis条(规定了对错误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或部分申请文件的更正)趋于一致。

 

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错误提交的申请文件或部分申请文件才可以被更正,且往往会导致申请日被推迟到更正后的申请文件或部分申请文件被提交的日期,除非更正后的申请文件或部分申请文件完全存在于被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中。

 

  • 从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官方通知的送达默认需要10天的规定

在欧专局前的程序中,存在着众多从官方通知送达日起算的期限(比如审查意见的答复期限)。新版《审查指南》E部分第II-2.3章节和第II-2.4章节分别明确了从2023年11月1日起《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更新后的第126条第2款和第127条第2款将生效,意味着一直以来官方通知默认其送达需要10天的规定将从该日期起被废除。

 

  • 进一步列明了检索意见答辩后直接发出口审邀请函的特殊情形

在欧专局前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部门在检索意见答辩后若发现申请仍存在缺陷,一般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审查部门可以在检索意见答辩后直接下发口审邀请函,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即使考虑申请人的检索意见答辩,审查部门仍认为案件授权无望;
  • 当前权利要求和作为检索基础的权利要求在内容上并无实质差别;并且
  • 检索意见中指出的一项或多项对审查结果具有决定意义的缺陷仍然存在。

 

新版《审查指南》C部分第III-5章节进一步列明了分案申请的审查程序中,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审查部门也可以在检索意见答辩后直接下发口审邀请函:

  • 母案申请已被驳回或撤回,且即使考虑申请人的检索意见答辩,审查部门仍认为分案申请授权无望;
  • 当前权利要求的内容,和母案申请的权利要求或作为检索基础的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的主题相比,实质相同或更宽泛;并且
  • 分案申请检索意见、母案申请驳回决定、或被撤回的母案申请的一份官方通知中指出的一项或多项对审查结果具有决定意义的缺陷仍然存在。

 

  • 分案申请的序列表亦须符合WIPO ST.26标准

WIPO ST.26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国际公认的用XML(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可扩展标记语言)表示核苷酸和氨基酸序列表的推荐标准。根据欧专局2021年12月9日关于提交序列表的局长决定,申请日在2022年7月1日当天及之后的涉及序列表的欧洲专利申请,应按照WIPO ST.26标准提交XML格式的序列表,而不再是此前WIPO ST.25标准允许的TXT格式。

 

新版《审查指南》A部分第IV-5.4章节明确了新提交的分案申请的序列表必须符合WIPO ST.26标准的序列表,即使母案中的序列表是按WIPO ST.25标准。

 

  • 其它

新版《审查指南》(General部分第6章节及A部分第III-12章节)也反映了2022年10月1日黑山成为欧专组织成员国后欧专组织成员国和延伸国的变化情况:欧专组织成员国现一共有39个,延伸国仅剩波黑一个。

随着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将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新版《审查指南》(E部分第VIII-5章节)也提到,在涉诉专利有侵权诉讼程序在欧专组织成员国法院或UPC前正在进行时,欧专局前异议程序的当事人可以提起加快异议程序的请求。

 

 

取方式

 

新版《审查指南》有英语、德语和法语三种官方语言的版本,并提供HTML格式以及PDF格式免费下载。

 

新版《审查指南》 依然沿用了以往的整体结构,分为总则和八个部分(A部分至H部分),每个部分下又细分各章节。其一级目录如下

 

总则(General Part)

A部分 形式审查指南(Guidelines for Formalities Examination)

B部分 检索指南(Guidelines for Search)

C部分 实质审查的程序方面的指南(Guidelines for Procedural Aspects of Substantive Examination)

D部分 异议、限制和撤销程序指南(Guidelines for Opposition and Limitation/Revocation Procedures)

E部分 一般程序性事项指南(Guidelines on General Procedural Matters)

F部分 欧洲专利申请(The European Patent Application)

G部分 可专利性(Patentability)

H部分 修改和更正(Amendments and Corrections)

 

 

 

相关链接:

 

欧专局网站《审查指南》专题页面:

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guidelines.html

 

新版《审查指南》在线HTML版:

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html/guidelines/e/index.htm

 

新版《审查指南》PDF下载版:

https://documents.epo.org/projects/babylon/eponet.nsf/0/616B456AA59D7B02C12589630059E5C2/$File/epo_guidelines_for_examination_2023_hyperlinked_en.pdf

 

新版《审查指南》与2022年3月版变化对照(PDF):

https://documents.epo.org/projects/babylon/eponet.nsf/0/616B456AA59D7B02C12589630059E5C2/$File/epo_guidelines_for_examination_2023_hyperlinked_showing_modifications_en.pdf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