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4: 欧专局2023年11月7日关于在统一专利法院或成员国法院/主管机构前侵权或撤销程序被提起时加快推进(平行)异议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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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孙事务所,2023年12月14日

文字:段路平(HUASUN)  审校:孙一鸣(HUASUN)

 

 

(图片来源:©EPO)

 

 

欧专局2023年11月7日关于在统一专利法院或成员国法院/主管机构前侵权或撤销程序被提起时加快推进欧专局前异议程序的通知,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1. 在统一专利法院或欧专局成员国法院/主管机构前针对欧洲发明专利/单一专利的侵权或撤销程序,可以与在欧专局前针对该发明专利的异议程序(简称:平行异议程序)同时进行。此种情况下,加速完成欧专局前的平行异议程序有助于提高法律的稳定性及程序效率,也可保证欧洲专利制度一贯的高质量。

 

2. 基于上述目标,如果统一专利法院或某一成员国的法院/主管机构通知欧专局,其已经收到针对某一处于平行异议程序中的欧洲发明专利/单一专利的侵权指控或撤销申请,欧专局将会加快推进该异议程序。即使法院/主管机构没有做出上述通知,平行异议程序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随时要求欧专局加速处理该异议程序。

 

3.欧专局异议部门将尽力在收到上述法院/主管机构通知或当事人请求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下一步的程序行动(如发出官方通知或口审通知)。如果异议部门在收到上述通知或请求时,专利所有人尚未对异议通知作出答复,那么异议部门将尽力在收到(权利人答复)后三个月做出下一步的程序行动。在可能的情况下,欧专局将尽早(重新)安排口审。只有在情况特殊、且有充分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异议部门才会批准当事人提出的延期或推迟口审的请求。

 

 

 

相关链接:

 

欧专局官方通知原文链接:

https://www.epo.org/en/legal/official-journal/2023/11/a99.html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