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8: 全新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将在2016年初全面展开工作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4年12月8日,德国慕尼黑
早在2012年欧盟成员国便对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的相关内容进行过协商与讨论,于2013年2月在布鲁塞尔就此签署了协议,并在此之后多次举办统一专利法院法官培训以及在重要地区设立统一专利法院地方法庭,为该法院的设立铺平道路。
2014年11月26,德国联邦司法及消费者保护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题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筹备工作进展顺利---近百位专家就相关程序规则提供法律意见”的新闻公告。该公告全文由我们翻译如下:
全新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将在2016年初全面展开工作,其设立所需的相应官方协定已在2013年2月份正式签署。至此,欧盟在专利保护方面将拥有一个崭新的开端,也即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有关专利争议的判决对几乎所有欧盟成员国都有直接效力。所以一项全新的程序规则的制定极为必要。
对此德国联邦司法及消费者保护部部长Heiko Maas发表了讲话:“此项程序规则将成为欧洲统一法院建立的最核心基石。这项首次由欧盟成员国多元化法律传统所共同著就的欧洲层面的程序规则,是欧盟法律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我期待着在特里尔举行的关于具有最终效力文本的听证会。”
专家团所制定出的草案目前正处于欧洲统一法院筹备委员会( http://www.unified-patent-court.org/ ) 法律小组的修订之中。法律小组的主席---德国联邦司法及消费者保护部的Johannes Karcher先生对后续的程序条例中专利实践部分的讨论表现了极大的兴趣以及期待。(会议将通过http://upchearing.era-comm.eu/en/以网络广播的形式进行转播。)
背景介绍:
经过长期的协商与努力,25个欧盟成员国终于取得一致,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以更好地提高对创新型发明的保护。在2013年1月生效的EU Nr. 1257/2012 及Nr. 1260/2012两项欧盟条例中提到,欧洲专利法院将对所有参与的欧盟成员国具备统一效力。于2013年2月所签署的关于欧洲统一法院的协定使欧盟层面的专利保护更加完备,其再次确认了欧洲专利法院对所有参与其中的欧盟成员国的适用及主管效力。将来有关专利侵权或专利有效性方面的争议案件可以仅通过一个诉讼程序便将其法律效力在所有参与国中贯彻并落实。
在获得足够多数的欧盟成员国批准之后,欧洲统一法院协议将最终生效。由此,一项崭新的专利保护系统预计将在2016年初于欧洲开始运行。在此之前,筹备委员会将全力以赴,为法院的工作能力所必需的法律以及组织条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公告原文请参见:
http://www.bmjv.de/SharedDocs/Kurzmeldungen/DE/2014/20141126-EPG-Anhoerung.html?nn=1468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