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0: 欧专局关于优先权文件提交及交换的最新措施出台
华孙事务所,2018年10月30日
文字:陈力霏(HUASUN) 审校:孙一鸣、黄若微(HUASUN)
(图片来源©EPO)
根据2018年10月18日欧专局关于优先权文件提交的局长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欧专局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即WIPO Digital Access Service (DAS) for the exchange of certified copies of patent applications (priority documents)。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共有19个专利主管机构参与了DAS服务项目,其中包括了除欧专局之外的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IP5)的其他四个知识产权局(中、美、日、韩)。在欧专局加入之后,DAS服务项目的参与局数量将扩展到20个,并将涵盖全部五大知识产权局。
上述决定生效后取代2012年8月9日关于优先权文件提交的局长决定(OJ EPO 2012, 492)。
欧专局加入DAS服务项目将使得其与参加该项目的专利主管机构之间的优先权文件交换工作更为高效,并显著简化欧洲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办理优先权证明文件的手续。申请人可以向首次申请的受理局(the Office of First Filling,下文简称为OFF)请求将该在先申请文件(对于后续申请而言,即为优先权文件)纳入到DAS系统可获取的范围之内,再请求后续申请的受理局(the Offices of Second Filling,下文简称为OSF)通过DAS系统直接电子获取前述优先权文件。
欧专局就优先权文件提交及交换的最新措施也专门发布了一份官方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
- 欧专局加入DAS服务项目后,该服务目前适用于(1)向欧专局直接提起的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包括巴黎公约途径);以及(2)通过PCT途径进入欧洲阶段并将欧专局作为指定局或选定局(Designated or Elected Office)的情形。
2. 欧专局作为OFF时的重要说明
- 2018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欧专局eOLF电子系统或CMS电子系统递交的欧洲发明专利申请,欧专局将会自动、免费生成一个DAS接入码,该接入码将载于受理通知书所附的通知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分案申请将不会生成DAS接入码。
- 通过其他方式(纸质、网页申请表或通过成员国专利局)递交的欧洲发明专利申请以及单独提出的获取DAS接入码的请求,欧专局会将DAS接入码以单独官方通知(EPO Form 1194)的形式发出。该通知制式如下所示:
(图片来源©EPO)
- 上述DAS接入码为非公开文件,仅有申请人能够获取。
3. 欧专局作为OSF时的重要说明
- 2018年11月1日起,在欧专局作为OSF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在递交申请时在申请表对应栏目中注明DAS接入码以请求和授权欧专局通过DAS系统直接电子获取优先权文件,也可以另行单独提起DAS接入请求(所用表格为EPO Form 1013,制式如下所示):
(图片来源©EPO)
- 欧专局如通过DAS接入码成功获取并收录优先权文件,则该等文件将被视为已按照《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53(2)条和第163(2)条的规定提交完毕,在该情况下,欧专局不会就此另行通知申请人。但是,如欧专局未能成功获取电子优先权文件,则其会发出官方通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第53(1)条提交优先权文件。
此外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欧专局作为OSF的情况下(也适用于欧专局在PCT申请进入欧洲阶段作为指定局或选定局的申请),在先申请如有下述情形,无需申请人向欧专局提供DAS接入码,欧专局仍可自行获取并免费收录对应优先权文件:
- 在先申请是一件欧洲发明专利申请;
- 在PCT申请进入欧洲阶段的情况下,PCT申请受理局为欧专局;
- 在先申请是一件中国/日本/韩国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申请;或
- 在先申请是一件美国的临时或非临时专利申请。
在上面提到的四种情况下,优先权文件将免费、自动被收录到欧洲专利申请的档案中;在第(3)(4)种情况下,欧专局还会发出一份官方通知将此情况告知申请人。
早在2012年9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与欧专局之间开展了双边优先权电子交换合作(详见:http://www.huasun.org/ipnews/98 ),对于多数中国申请人而言,由于其在先申请大多是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或中国实用新型申请,因此本次欧专局加入DAS服务项目暂时不会对这部分申请人现有的优先权文件提交工作安排带来影响,在递交欧洲发明专利申请时无需提供DAS接入码,其优先权文件仍能免费、自动被欧专局获取和收录。
相关链接:
欧专局2018年10月18日关于优先权文件提交的局长决定(Decision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dated 18 October 2018 on the filing of priority documents):
欧专局2018年10月18日关于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DAS服务进行优先权文件交换的有关通知(Notice from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 dated 18 October 2018 concerning priority document exchange via the WIPO Digital Access Service (DAS)):
https://www.epo.org/law-practice/legal-texts/official-journal/information-epo/archive/2018101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