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欧专组织与格鲁吉亚就欧洲发明专利生效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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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孙事务所,2019年11月13日

文字:霍雨佳(HUASUN)审校:陈力霏、黄若微(HUASUN)

 

(图片来源:©EPO)

 

2019年10月31日,欧洲专利局局长António Campinos和格鲁吉亚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部(Econom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Georgia)副部长Genadi Arveladze于慕尼黑共同签署了一项关于欧洲发明专利在格鲁吉亚生效的双边协议(英文全称: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Georgia and the European Patent Organisation on validation of European patents)。该协议生效后,一件在格鲁吉亚成功生效的欧洲发明专利将与一件格鲁吉亚国内发明专利享有同等的权利并获得同样的法律保护。不过,该协议何时能够开始正式实施,则要取决于格鲁吉亚国内法律程序何时批准该协议。

 

上述协议的生效也将使得欧洲发明专利的效力扩展至45个国家。截至目前,欧洲发明专利的效力除及于欧洲专利组织38个成员国以及2个延伸国(波黑、黑山)外,也同时在与欧专局缔结了双边生效协议、且前述协议已开始实施的欧洲及非欧洲国家得到承认。目前这些国家一共有四个,分别为(括号中注有双边生效协议开始实施的日期):

 

  • 摩洛哥(2015年3月1日起)
  • 摩尔多瓦(2015年11月1日起)
  • 突尼斯(2017年12月1日起)
  • 柬埔寨(2018年3月1日起)

 

针对此次达成的协议,欧洲专利局局长António Campinos表示,这项协议的签署是欧专局与格鲁吉亚迈向深度合作的重要一步。这不仅证明了欧洲发明专利的吸引力,也使得欧洲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及权利人获得格鲁吉亚国内专利保护成为可能。

 

格鲁吉亚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部副部长Genadi Arveladze也表示,这一双边协议的签署对格鲁吉亚而言意义重大,特别是考虑到格鲁吉亚目前正在进行的加入欧洲专利组织的谈判。

 

待该协议的正式实施安排确定后,欧专局将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欧洲发明专利在格鲁吉亚获得法律保护的相关新闻公告(包含费用、期限等具体操作指引)供申请人参考。届时我们也会择其要者进行介绍。

 

 

 

相关链接:

 

欧专局2019年11月5日新闻公告链接:

https://www.epo.org/news-issues/news/2019/20191105b.html

 

与欧洲专利组织已签订双边生效协议的国家一览:

https://www.epo.org/about-us/foundation/validation-states.html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