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4年10月8日, 德国慕尼黑
问:中国申请人是否可以以欧专局作为国际初审单位?在国际初审报告结果较为积极的情况下,如何加快在欧专局前的授权程序?
答:欧专局是否可以成为来自中国(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的PCT申请的国际初审单位,取决于欧洲专利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之间协议的相关规定。欧洲专利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之间签署的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至今的《关于欧专局在专利合作条约下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审单位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3(2)条中有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