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4年8月12日,德国慕尼黑
问:德国发明专利授权前就必须缴纳年费吗?
答:德国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从第三年起需要每年缴纳年费,以维持申请/专利的有效性。
此次费用调整主要涉及的收费项目包括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67(3)条和第65条对翻译公开或修改的费用、将欧洲专利申请转为国内专利/实用新型申请的费用和转让、许可及其他权利的登记费用。此外还对自第6年起的年费数额进行了调整。
根据该报告,2013年中国以21516件申请紧随美国(57239件)和日本(43918件)之后成为第三大申请来源国,并连续第十一年实现了两位数增长(2013年增幅为15.6%)。中兴和华为分别占据企业类申请人排行榜第二、三位,北大和清华亦入围高校类申请人排行榜前50强。
专利分析、专利可视化以及专利信息在决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分析将成为此次会议上的重点议题,此外还将关注来自亚洲的专利法律状态信息以及专利检索未来发展趋势。各主要专利信息供应商还将在此次会议的展示环节中展示他们最新的专利信息产品和服务。
根据该协议,在突尼斯生效后的欧洲专利申请和欧洲专利将在该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与突尼斯国内专利申请和专利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将在获得正式批准后生效。该协议将有利于欧洲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在突尼斯获得专利保护,并促进突尼斯创新能力发展,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根据该报告,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在2013年受理的欧盟商标申请超过114000件,比上一年度增长了6%;欧盟外观设计申请超过96000件,增长5%。几个重要的数据库(TMview、TMclass和Designview)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和参与合作的各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发展良好。
根据该方案,欧专局将努力实现自专利申请日起六个月内发出检索报告和关于可专利性的书面意见,优先完成已开始审查的案件,并在发出正面的检索意见后加快授权程序的进程。同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提交意见的案件以及异议、限制和撤销程序也将得到优先处理。
其中来自德国的Artur Fischer凭借其超过1100项的发明/实用新型申请获得终身成就奖。获奖的发明家们为各自领域带来了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其中不乏大众耳熟能详的技术,诸如3D打印、QR码等。这些发明成果对于提高大众生活水平、解决全球共同面临的主要问题做出了重大贡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最新修订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的多语言版本。此次修改主要内容为:(1)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将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时公开;(2)国际初步审查单位需要进行强制性扩展检索。
德国专利商标局昨日公布了2013年度报告。除实用新型申请量微下降外,发明专利、商标、外观设计申请量均不同程度增长。源自中国的实用新型(527件)、商标(267件)和外观设计(1510件)申请量均排到各自来源国榜单的第四位。源自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则榜上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