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共收录文章16篇,PDF文件页数总计71页,大小约为3.2MB。主要看点包括:欧盟法院就ÖKO-Test商标侵权案做出初步裁决; 欧洲专利局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计算机实施发明发布比较研究报告;欧专局2019版审查指南已生效实施;在欧盟外观设计相关程序中错过期限有无补救办法?华孙事务所全体同仁恭祝您新春愉快等。
根据欧盟知识产权局的统计,针对欧盟商标申请的第三方意见的提交数量在2009至2018年间呈波动但整体增长态势。不过,只有不足三分之一的第三方意见使欧盟知识产权局重启了审查程序。商标标识具有描述性是全部第三方意见中援引次数最多的绝对注册障碍/理由。
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华孙事务所(慕尼黑/北京/武汉)全体同仁对您在过去一年中给予我们的信任、支持与协作致以最真挚的谢意,恭祝您和家人鼠年春节快乐,在新的一年里百业和顺、幸福美满!
根据该报告,在2013-2017年间所有欧盟中小企业通过欧盟商标许可所获得的收入估算为每年19亿欧元。相较于制造行业和贸易行业,从事服务业的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将其欧盟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因此也通过商标许可获得了更高的收益。
该官方手册目前已更新至2019年10月版。公众可免费获取此《与欧洲专利公约相关的成员国国内法》官方手册的PDF版本,也可在欧专局官网在线查看对应的HTML版本。
欧盟法院认为在考察涉争商标知名度/声誉时,相关公众对于商标的“知晓”要求不应被解释为相关公众已经具体、明确地知道该标识被注册为商标,而只要达到有相当一部分相关公众“知晓该标识”的程度就已足够。
该报告于2019年11月发布,总结了中欧在计算机实施发明专利领域的法律规定和审查实践方面的异同点,特别为如何撰写出能够同时满足两个专利局的可专利性要求的权利要求提供了指导。
报告显示,防止竞争者仿造是此次受访的欧洲中小企业申请或维持其欧洲发明专利的最主要原因;许可是中小企业进行专利合作开发时采取的主要形式;在欧洲范围之外,来自北美与亚洲的合作伙伴是欧洲中小企业的重点考虑对象。
《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67条规定的权利恢复程序为当事方对错过的期限进行补救提供了可能性,但适用该程序需要当事方能够证明其在当时情况下确已尽到全部注意义务,且前述期限的错过根据条例规定将直接导致权利丧失或无法再恢复权利的后果。
为方便广大国内客户安排工作、更好地与我们沟通联系,特整理2020年德国法定节假日公告,在此恳请广大国内客户注意:我们事务所慕尼黑办公室的放假时间以上述德国法定节假日安排为准,北京及武汉办公室的节假日安排以中国国务院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