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2年2月29日,德国慕尼黑
问:PCT 进入国家阶段是否可以进行主动修改?
答:中国申请人的PCT申请在进入欧洲阶段时,如果没有放弃Rule 161(2) EPC的官方通知,则在进入欧洲阶段后,欧专局会发放该通知。申请人这时可以在6个月的期限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会作为欧专局进行补充检索的基础。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年11月25日,德国慕尼黑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年11月24日,德国慕尼黑
问:新产品投放市场时为什么最好需要一个可操作性报告?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年11月23日,德国慕尼黑
问:欧盟的补充保护证书(SPC)是什么?为什么会有negative term?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年11月16日,德国慕尼黑
问:德文专利说明书的内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翻译?
答:欧专局通过和Google合作,为其数据库提供了机器翻译。目前可以在英德法西意葡六种语言之间进行翻译:
问:如何下载德国地区法院的判决?
答:一部分德国法院的判决是公开的,但大部分都不公开。如果要查询判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年9月15日,德国慕尼黑
问:国内申请已经公开且过了PCT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是否还可以在国外申请专利/实用新型?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年9月14日,德国慕尼黑
问:进入外国国家阶段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吗?
答:对于进入欧专局的专利申请,欧专局准备的授权书模板上对签字的要求如下: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年9月11日,德国慕尼黑
问:能否简单介绍德国专利诉讼的基本情况?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1年8月28日,德国慕尼黑
问:德国对于共同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德国,共同专利权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专利法中并没有被详细规定。德国专利法仅是在第6条第2句中规定,如果一项发明由众人完成,则取得专利的权利由众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