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版本反映了自2023年6月1日单一专利制度正式实施以来的新情况、新变化。该版本由欧专局在其网站上以英语、德语和法语三种语言提供,仅有HTML版本,而未像此前一样同时提供PDF版本。
报告显示欧洲大学在学术发明的专利化和商业化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不过学术专利这一领域明显由工业发达的若干个欧洲国家和若干所专利创新活跃的大学所主导。
《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第72条就与金钱赔偿相关的诉讼规定了自原告知悉或有合理理由知悉支持该诉讼的最终事实之日起五年的诉讼时效。但本条规定在解释和适用方面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尚待统一专利法院日后进一步释法以明确相关问题(特别是关于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
报告显示,以相关国际专利族(IPFs)的数量作为衡量标准,1992年至2021年间,在全球范围内,来自欧洲专利组织39个成员国的申请人在水相关技术领域中提交了最多的IPFs(在总量中占比达40%),位于其后的申请来源国依次为美国、日本、中国和韩国。
经过由数百名发明家和发明家团队组成的独立国际评审团的评审,本次共选出来自八个国家(意大利、德国、日本、波兰、英国、荷兰、乌克兰以及突尼斯)的最终获奖者。欧专局在颁奖仪式上还宣布了关于青年发明家奖的最新安排。
年度报告指出,经过结构改革,2023年申诉委员会未决案件数量减少至5000件以下,30个月以上未决案件减少至13.4%。
本文介绍了UPC保护函制度的背景、具体内容(形式要件、有效期、法律后果等)以及当前实践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企业及其代理律师在运用保护函作为针对临时保护措施(特别是临时禁令)的防御手段时,除了应满足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应留意信息保密、法院选择等问题。
欧专局于今年6月21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第23版《与欧洲专利公约相关的成员国国内法》的HTML 版本。该官方手册为各成员国、延伸国及生效国的法律和实践提供了指南。欧专局后续也会对此手册进行持续的更新。
不早于2024年9月1日登记单一效力的欧洲专利的受保护地域范围将自动扩大覆盖至罗马尼亚。2024年6月5日起欧专局可应权利人请求延迟单一效力登记以确保其效力覆盖至罗马尼亚。
重要修改有:增加了根据欧专局扩大申诉委员会在G2/21案中对自由评价证据原则的阐释、以及在G1/22和G2/22案中对优先权及其举证责任的阐释,另外还涉及官方通知在其注明的日期被视为送达、有并行程序时异议程序的加快、单一专利请求的时间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