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16日起,欧盟知识产权局全体员工实行居家办公,但欧盟知识产权局仍将尽力维持包括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在内的常规业务的正常运行。此外,根据第EX-20-3号局长公告,所有截止日期在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的法定期限都将延长至2020年5月1日。
该联合工作组是五大局合作机制框架下的又一项目,合作研究议题包括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改进专利授权程序、在人工智能领域可专利性要求如何适用以及对于机器“创造”的发明专利申请如何处理等。
届时欧洲发明专利多项官方费用将进行一定幅度上调。电子申请时的欧洲发明专利申请费上调至125欧元,检索费上调至1350欧元,审查费上调至1700欧元,指定国家费上调至610欧元。此外,各专利年年费也有上调,涨幅约为4%。
在过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以被延长)内,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相关的实体法及程序法规定仍适用于英国,过渡期结束后的安排以英欧之间进一步谈判结果为准。鉴于英国仍是欧专组织成员国,因此脱欧对于欧专局前的欧洲发明专利相关程序没有影响。
欧盟法院认为在考察涉争商标知名度/声誉时,相关公众对于商标的“知晓”要求不应被解释为相关公众已经具体、明确地知道该标识被注册为商标,而只要达到有相当一部分相关公众“知晓该标识”的程度就已足够。
该协议生效后,一件在格鲁吉亚成功生效的欧洲发明专利将与一件格鲁吉亚国内发明专利享有同等权利并获得同等法律保护。欧洲发明专利的效力也将随之扩展至45个国家。不过,该协议何时开始生效要取决于格鲁吉亚国内法律程序的进度。
本案重点落脚在涉争商标近似性的判断上。欧盟普通法院以本案相关公众认知为判断原点,并在坚持欧盟商标统一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视觉、发音和概念上的比较,认可了申诉委员会对于涉争商标存在近似的判断。
2019年6月20日,2019年度欧洲发明家大奖颁奖仪式在维也纳举行,此次颁奖仪式共颁发了工业奖、研究奖、非欧盟国家奖、中小企业奖、终身成就奖和公众奖六个奖项。
欧盟普通法院指出,在独立裁判原则的前提下,欧盟知识产权局及其申诉委员会所做决定仍应对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的在先决定/判决进行回应,特别是在不采纳前述证据时,应做充分说理,否则违反了原《共同体商标条例》第75条(现《欧盟商标条例》第94(1)条)的规定。
根据欧专局有关决定/通知,与以字符编码方式(character-coded format)递交的专利申请相关的官费调整将暂缓实施。此前预计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授权公告官费的上涨安排(原定上涨至1025欧元) 也被延后。具体实施日期尚待欧专局进一步通知。